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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當您完成候選人登記表並勾取同意Morgan Philips Group依據其隱私政策、服務條款,收集及處理您的個人信息時,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其所載明之內容。

以下您以「候選人」簡稱;Morgan Philips Group香港商博禹國際顧問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統一編號: 27924723; 聯絡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32樓)及其所經營之業務品牌 Morgan Philips Executive Search, Fyte, Morgan Philips Talent Consulting 則以「本公司」稱之。

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雙方責任

  1. 本公司免費為候選人提供職涯諮詢與職位介紹服務。
  2. 候選人須提供本公司完整之中/英履歷表,且履歷中載明之學歷及工作經驗皆為事實且無任何編造欺騙之情事。候選人同意本公司提供其個人資料予第三方以做為該公司之招募徵選資料。
  3. 因業務需求,而需提供候選人之個人資料於第三方時,本公司需於事前經過候選人同意方可將其資料交予第三方做為職位介紹服務相關輔助資料,並承諾不使用於與本契約目的無關之用途。

第二條: 個資蒐集之目的與類別

(1) 蒐集之目的:
本公司基於我國法令、契約或類似契約關係或經您同意之情形下,基於後述目的為蒐集,如:代理與仲介業務、行銷、消費者及客戶管理與服務、電子商務服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契約或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及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業務。

(2) 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公司端視服務或作業內容,將蒐集您個人資料之類別如:識別類C001~C003、特徵類C011~C014、家庭情形C021、職業C038、執照C039、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C051、CO52、受僱情形CO61、C062、C064、CO68,詳細內容請參照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第三條: 個資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方式:

  1. 本公司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於中華民國境內及利用對象所在地,就所訂蒐集目的之範圍及其存續期間內,作合於我國相關法令且必要之利用。
  2. 本公司對於候選人個人資料的蒐集與利用僅限於就業服務之需要,非經甲方要求,乙方不會主動刪除或修改甲方的個人資料與檔案。
  3. 期間: 本公司將持續保有候選人之資料,直至本公司結束營運或候選人要求刪除為止。
  4. 個人資料之利用,將依本公司資訊安全管理規範下分享或揭露予利用對象、依法有調查權或主管機關及受本公司委任處理事務之廠商。

第四條: 候選人個資保護行使權利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候選人可行使下列權利:

  1. 請求查詢或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若候選人針對權利行使有任何意見或疑問,得於非假日時間 週一至週五AM9:00~ PM6:00洽(02) 7750 5700 ,透過親臨現場或網路向本公司提出以上權利。申請信箱: info.tw@morganphilips.com

本公司將於收到候選人申請的三個工作天內,回覆給候選人執行結果。

第五條: 資料安全措施

依據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本公司除了對候選人基本資料依法保密外,舉凡資料傳輸過程的安全、使用者身份認證、登入設定、後端實體保護以及公司內部人員作業流程的控管等,都經本公司納入整體規劃和保護措施之中。候選人透過網路接受本公司的服務時,毋須擔心基本資料外洩。

第六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公司規約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以上條款與公約如有未盡事宜,將依就業服務法及誠信與平等互惠原則公平解決之。
若發生爭議而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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